在马来西亚我抽一种叫bliss summer的烟,细长,横截面积几乎只有普通香烟的一半,过滤嘴是两截小指的长度,极薄的白色烟纸,味道非常淡,很快便燃尽。有时觉得它是那么脆弱无助,几乎在风中颤栗,细小的火光不足照亮前程。
那是九月。我在金马仑高地。在森林中行走的时候觉得心里很安静,什么都没有。繁华都市中的贪嗔痴在抵达之前的巴士旅程中就已经慢慢遗失,我坐在窗边看山路盘旋,旁边的热带植物长得张牙舞爪,似乎就要漫溢,吞涅任何非自然的形态。而天,灰白无望,只是一味的枯燥。我突然非常想念七月西藏光秃或而葱郁的高山,还有湛蓝迫近的天空,所有的记忆在这时全部鲜活起来,那时想写的灾难篇,人物志,花语录,一一浮现脑海。回到新加坡之后人又沉溺于俗世纠结当中,几乎差点忘记,自己有多么渴望重新上路。而九月的金马仑高地,潮湿,清凉,带点淡淡的忧伤。
森林中也是如此。高大树木的缝隙间偶尔透漏的丝丝阳光不足以照亮阴暗的心房。可是行走当中觉得人好轻,没有任何负担与牵挂,只是一味的前进,有时候停下来蹲在小径当中看千脚爬虫,庞大得让人心惊肉跳,或者给倒塌树干苔藓萌生处长出的小小蘑菇拍照,褐黑,暗绿,灰白,大自然的颜色搭配使人着迷。空气中是植物的味道,带有一点点腐朽,是如此容易沉醉。而路途并非通畅无阻。有时需要从溪流中的石头上趟过,脚步必须快而稳。被雷电劈倒的树干斜在面前,多数是从下方钻过去,一不小心被突出的树桩打到,也只能埋怨自己不够警醒,痛都不必叫一声。因为是雨季的缘故,水土流失,有的小路已经塌陷,只有抓住旁边的植物从仅存的一点边沿上过去,或者爬下塌陷之处再重新爬上来。绝望的感情终于再也想不起,担心的是是否会迷路,下一个滑坡是否爬得过去,一个不小心会不会滚下山。单单考虑自身安全,如此简单。真好。
然后眼前突然开阔,菜园里有人劳作,迷你农场里传来牲畜的叫声,森林小径已到尽头,没有迷路,没有跌落,一切安好,心中便很快乐。
晚饭后回家的路上在小商店里看到bliss summer,长而扁的烟盒,一半纯白一半粉红,纯白之上有粉红几何图形的阴影,像是浅浅的泪痕,非常喜欢,便买了下来。同时还买了明信片,拖鞋和小瓶的烈酒。除了球鞋,带着的是一双廉价的红色夹趾拖鞋,八月初在便利店里所得,已经穿得非常陈旧,底薄得像层纸,却因为是他买给我,仍然一直在穿。可是所住旅馆门前那段路上碎石太多,每次经过都好似赤脚走在石头上,几欲要了我的命。买了新鞋,将旧的拿在手里打量,知道自己不会再穿,最后还是用塑料袋裹住收起来,舍不得丢弃。晚上坐在旅店门前黯淡的灯光下抽新买的香烟,写明信片,家人,朋友,最后到他,用的是一张妇女收割茶叶的图案,黝黑的面容在清晨的微光中散发光泽。写下地址,犹豫良久,最终留下空白。我的心情,他必然都懂得,而他也必然都不会在乎;既然如此,真的不知再说什么才好。
想起第一次给他寄明信片,是五月的曼谷,小小的字挤满了所有的空间,思念几乎将人吞噬。后来从柬埔寨到越南,沿途经过的各个小镇,都不忘寄给他,有时短得只有一行:“在金边。美丽的柬埔寨姑娘”,有时却细细描绘会安早晨集市所卖水果种类,但都不及第一次写得长。那种狼狈,太容易让人看穿。而此时下笔无一字,是否是另一种狼狈。
夜里好冷。旅店里酒吧后方的空地生了篝火,天南地北的人围坐一圈,喝酒聊天,有时又全部沉默着,安静的听人弹吉他吟唱。九月是淡季,入住的大都是单独的长途旅人,浪迹天涯从半年至两年不等。只有我年纪最小,出门时间也最短,还是唯一的华人。听他们讲各种奇特见闻,不失为一种乐趣。这些人中有的曾经在伦敦顶尖的投资银行做金融,有人大学毕业之后到印尼教英语,也有人是布拉格的电影剪辑师,或者德国小镇上的电工。大家背景各有不同,此刻却齐聚在这里,感受热带地区罕有的清凉温度。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,有的人可以挥霍几千块在一个名牌皮包上,有的人却用同等数目的钱走遍整个东南亚。而对我而言,城市里有太多诱惑,容易迷失自己,只有走在路上,才能够开始反思,听到内心的声音。即将面临毕业的我,之后该何去何从,是否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开始攒钱买车买房,抑或是遵循自己心中所想而走上颠沛流离的道路,无法决定。但我肯定知道的是,有一个人我是必须要将他放下。
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。佛经中如是说。放下贪念,欲望,也放下爱与迷惘,这些是凶器,比屠刀更加锋利,直插心房,伤人伤己。世上之大罪,除掉懒惰、忿怒、好欲、贪饕、骄傲、贪婪、妒忌这七宗,更有一单为错爱。正在冥想中,身边有人用宝丽金拍下我的脸,黑暗中火光映衬着的沉思面容,眼睛闪闪发亮,仿似有泪要掉下来。
是面容清秀的荷兰籍男子。递过来照片,说,我在吴哥看到过你,也是抽这一款香烟,纤细瘦长。不可能,我是刚刚才发现这个牌子的烟,在吴哥,我抽的是两美金一包的当地烟,叫Ang Kor。他从背包中拿出大叠宝丽金照片,竟然找到证据:女子的侧面容颜,食指与中指间夹着的细长香烟,过滤嘴上隐隐可见bliss粉红标记,身后是吴哥窟美丽的紫红夕阳。好美。只是这不是我。我永远无法成为如此优雅淡定的女子,我的香烟永远夹在中指与无名指中靠近指根处,抽起来便有一种近乎于吸毒者的狼狈。而且那时在吴哥,阴雨绵绵,我始终没有见到传说中的美好日落。能不能送给我。我拿过陌生女子的照片,就当自己也曾经在这醉人烟霞之中存在过。
临走之前买光了小商店里仅剩的那几包。回到新加坡,这炎夏之都,赤道附近一个不起眼的小点,却是迄今为止我度过生命中三分之一时光的地方。在这里我遇到他,最终我也会在这里将他遗忘。而此刻,我点燃手中这支干净简单的香烟,bliss summer,福佑夏天,愿天赐福于在新加坡的日日夜夜,永远的夏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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